通化超限检测点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省局、分局《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在我超限检测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实现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交通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为依据,增强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评议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为实现交通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标任务通过在全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在站点建立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形成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量化责任为标准,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形成以站点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事项公开、执法程序到位、执法监督落实的交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保证交通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文明、高效。主要任务是:

——落实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明确、规范,符合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规定。

——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交通部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实现交通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推行执法的公正性,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继续加大“治超”执法力度。

——提高队伍素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和《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治超”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在保证工作、学习两不误的前提下,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军训活动,熟练掌握基本交通指挥手势。

——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用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以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并举,提升文明执法形象,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力争站点达到交通部制定的文明执法单位标准。

——加强执法监督。量化评议考核标准,严格评议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加强执法检查,客观公正地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责任,保障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在全站工作人员中实施。开展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工作步骤是:

(一)自查阶段(5月份)

1、贯彻落实交通部《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根据《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对本站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以文件形式汇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实施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2、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培训“治超”执法骨干,制定一系列、完整的“治超”工作制度和程序。

3、按照交通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站点实际,制定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67月份)

1、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考评制、行政处罚案卷备案、执法人员的法制工作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明确各班组、各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执法责任范围。

3、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进行评议考核。

4、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以内部稽查和群众监督为手段,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总结完善阶段(810月份)

总结经验,对检查情况进行归纳、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三、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执法责任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推动“治超”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站点行政执法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实行执法目标管理。按照《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对站点各班组、执法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把执法任务进行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班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对执法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按百分制来确定,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责任制度  大治超力度  强化宣传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自20071219联合“治超”开始以来,全站在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要不断总结完善创新。要以全面推行执法四制为载体,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扩大推广面,不断增强推广效果。特别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仪容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上下功夫,在执法案卷的书写规范、表述准确、材料齐全、体现法定程序上下功夫,全面实现交通行政执法的四公开。即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岗和监督电话。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文件精神。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在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采取问卷调查、行风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和群众举报的案件,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省治超办〈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违法的还要依法追究幸事责任。

三是积极向社会宣传超限超载现象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散发传单、悬挂标语、制作公示牌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全力以赴地把宣传工作搞的扎扎实实,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四是严格禁止车货总重55吨以上超限运输车辆途经我检测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放行任何一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谁放行,谁负责;一旦发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第一是消除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即卸载到位),卸载或卸载不到位的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和收取路赔(补)偿费,这是高压线。违者必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设队伍  增强素质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管理。开展执法队伍纪律整顿,对执法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员,立刻停岗,并上报分局、支队。实施执法人员业务方面培训,以〈公路法〉、〈行政处罚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为主要教材,辅之以上级“治超”文件为依据,定期组织全站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每月进行一次考试测验。对考试、培训不合格的,待岗学习,直至考试合格。

二是强化军事化训练。对执法人员进行军事化训练,着重在队容、队纪、队列上下功夫,强化日常工作的军事化管理,在训练内容上,根据日常工作实践,重点加强体能训练、队列训练与交通指挥手式的训练。要求达到逐个过关。

(四)评议考核   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交通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我站工作实际,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即:行政执法组织领导情况、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情况、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评议考核的方法采取访五种形式。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站点行政执法领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班组、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内部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