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陈振炳副局长在全市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程传忠副书记在全市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佘家驹副市长在全市交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佘家驹副市长在全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认清形势  加快发展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熊征宇同志在全市运输安全暨春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熊征宇同志在咸宁城区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表彰会上的讲话

加强超限运输治理  促进公路健康发展(熊征宇同志在全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耿天新同志在全市交通工作会议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题发言

坚持执法为民  严格依法行政(唐民木同志在全市交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超限运输治理  促进公路健康发展

——熊征宇同志在全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20044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和全省贯彻省政府《通告》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超限运输管理,制止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保障公路的完好与畅通,促进依法治路和公路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会上,佘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下面我先结合我市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超限运输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温家宝总理在交通部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治理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报告上批示:“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黄菊副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即将召开全国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会议,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把公路超限运输管理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不能半途而废,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治理成果。”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在神农架林区考察工作时要求,交通公路部门要治理好超限运输,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省人大在检查《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时,强调要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管理。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有6个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管理的建议。超限运输问题同样引起省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省台盟、省台联提出了《超限车辆危害公路,必须依法进行管理》的提案。湖北电视台经济频道《提案追踪》栏目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湖北日报》等报刊也对我市107国道遭受超限运输之害的情况进行了多次报道。这充分说明了超限运输已影响到社会各方面,成了公害。全市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治理超限运输的重要意义。

1、交通事业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治理超限运输。随着公路建设的加快,交通运输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与之伴随的重型汽车、大件运输增多,特别是一些企业和经营者受利益驱动,擅自改装车辆,致使公路上行驶的大型超限运输车辆迅猛增加,对公路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已经成为公路的“超级杀手”。据调查,目前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车90%超限,核载5T的货车,有的已装到20T,核载10T的货车,有的已装到38T以上,目前公路上行驶最重的超限运输车辆已装载到100T以上。大量超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对水泥、沥青路面的破坏相当严重。按理论值,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使用寿命为20年,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大量增加,我市公路如原107,使用年限未超过10年就需要大修了,公路的使用寿命远远未达到设计年限。造成了公路路面过早损害,缩短了公路大、中修周期,大大增加了公路养护费用,导致公路陷入了边修边坏、屡修屡坏的怪圈。我市107等主要干线,已拿出1亿多元的资金用于大、中修和保养,从而造成了大量公路养建资金的浪费。修好路、管好路、养好路是我们交通人的职责,治理超限运输是为了更多的车能够行好路,跑得快,走得安全。因此,要使公路的建、管、养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必须加大治理超限运输的力度。

2、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认识治理超限运输的重要意义。由于利益驱动,部分车辆生产厂家非法生产或改装车辆,堂而皇之地出售“大吨小标”货车,获取的是非法利润;运输企业为争揽货源竞相杀价,造成货运价格一直低于运输成本,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少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片面强调:“多拉多得,搞活经济”等。这些都不是科学的经济发展观。公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服务的。表面上看,超限运输损害的是交通公路部门的利益,实际上侵犯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应该说,公路是最大的投资环境,公路好,交通便利,就会加快流通,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治理超限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影响投资环境,而且会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行为,为社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

3、治理超限运输有利于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超限运输损害的不仅只是公路,而且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影响到市场经济发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一是超限运输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运输业主通过多拉快跑,竞相杀价,抢吨位,抢里程,不惜损坏公路以追求运输效益,逐步形成运价越低越超载,超载越多运价越低的恶性循环,由此导致超限运输车辆日益增多,严重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二是超限运输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公路规费是按照车辆的核定吨位进行征收的,如果核载5吨的货车,装载25吨,则20吨的养路费、通行费就流失了。三是一些汽车生产厂家和汽车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消费者的心理,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违反国家汽车生产及改装的管理规定,随意组装或改装车辆,随意标定汽车型号、装载质量等技术数据,大吨小标,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扰乱了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所以,治理超限运输对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治理超限运输的重要意义。治理超限运输对维护道路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量超限运输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经常导致汽车出现制动不灵、转向失控、断轴爆胎等现象,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直接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据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原因造成恶性事故的占全国重大交通事故的50%以上,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治理超限运输正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不受威胁,财产不受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超限运输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把握原则,正确贯彻落实好治理公路超限工作的精神

一是依法治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治理超限运输作了明确的规定。省政府《通告》为加强超限运输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要下决心打好治理超限运输的攻坚战,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必须把省政府《通告》贯彻好、落实好。我们的目标是:2005年底基本制止超限车辆行驶国省道干线公路省际进出口路段、矿区进出口路段;规范不可解体超限运输,确保公路及桥梁的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是综合治理原则。超限运输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治理超限运输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交通公路部门一家很难根治,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要坚持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部门联手与区域联动相结合,坚持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坚持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的程度相结合,坚持严格处罚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通过采取严格改装车辆年审,取消超限车的营运资格等源头治理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三是科学检测,卸载放行原则。要按照省政府《通告》的要求,在省际国道和省道出口路段、矿区进出口路段设置检测站。超限运输车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过县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对超限运输要坚持科学检测。经检测属超限运输的,必须卸载才能放行。对拒绝卸载或有意逃逸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是规范设站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要求,我市普通公路第一批设置的超限运输检测站为:107国道赤壁与湖南临湘接壤、106国道通山与江西武宁接壤、省道横路线咸安采石场、省道崇蒲线崇阳采石场4个,另京珠高速公路设鄂南站。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设立超限运输检测站,严禁随意设卡、拦车检测,坚决防止新的公路“三乱”行为。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站点资源,降低设站成本。

三、加强领导,把治理超限运输的工作落到实处

省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颁发了《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通告》的出台,为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公路事业的良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坚决贯彻好、落实好《通告》精神。省厅也根据《通告》精神,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我们要根据省政府《通告》和省厅《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把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的工作落到实处。

1、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治理超限运输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的超限整治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公路处负责。各地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按照省厅的总体思路,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切实把实施工作落到实处,抓出阶段性成果。

2、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政府印发了《通告》,表明了省政府对治理超限运输所下的决心。治理超限运输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宣传工作。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超限运输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采取领导讲话、答疑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答记者问,在重要路段和重点矿区等地建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把国家关于超限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到运输企业及车主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对超限运输危害性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使治理超限运输深入人心,使大家认识到超限运输关系到所有行路人的安全,从而形成全社会都来制止超限运输的良好氛围。

3、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治理超限运输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教育。超限运输检测站人员要从现有路政人员中选拔政治觉悟高、法制观念强、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人员,先培训后上岗。要切实实行政务公开,建立严谨周密的监督机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实行“阳光执法”。要建立监督岗和监督电话,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超限车辆管理过程中,要全面推广交通部《107国道交通文明执法规范》,文明执法,礼貌待人,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禁止“横、蛮、卡、要”和“三乱”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执法、“横、蛮、卡、要”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不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和管理,坚持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路政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交通公路形象。

4、建章立制,实施精细管理。要按照省公路局制定的《湖北省超限车辆检测站工作标准》等治理超限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超限运输管理工作。市公路处和各县市区公路段要针对治理超限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规范,实施精细管理,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力度。

同志们,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抓起一个治理超限运输的高潮,为交通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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