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2.2万"运输人"换发新证

    
    根据交通部统一部署,11月1日起,咸宁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换发全国通用的新版《从业资格证》。
    这次换证对象包括:营业性道路客货运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押运员)、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员、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等,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2.2万人。
    以上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旧版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可到其单位或户籍地所属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领填《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也可通过湖北运政网http://hbys.gov.cn
点击" 办事指南"下载表格)。从事道路客货运输(含出租客运)、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还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普通货运除外);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同时需提供相应法律、法规知识、技术培训的记录和合格证明、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押运人员需提供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旧版从业资格证遗失的,需提供市级以上的登报遗失声明。

此次换证将于2008年6月30日结束,新的证件将可全国通用。2008年7月1日以后,旧证即告无效。换证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可到当地运管部门咨询。


  出处:市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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